2025-12-16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夫妻投靠落户(指外省市人员因婚姻关系申请将户籍迁入上海配偶处)有明确的政策框架,不同情形对应的具体要求各不相同。以下为当前有效的审批条件与所需材料概览。 一、审批条件 1、一般投靠: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申请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支内、知青本人或子女投靠: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申请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3、少数民族、华侨投靠: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申请投靠配偶户口;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在本市户口登记满7年)婚姻登记满7年的,可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4、投靠本市残疾配偶: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申请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5、丧偶: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若其与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且外省市人员未再婚、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市无子女;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申请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所需材料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2、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3、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4、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5、入户地《居民户口簿》、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6、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7、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8、随迁子女的出生凭证; 9、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材料; 10、申请人户籍地无业凭证或退休凭证(申请人系农业户口人员的除外)。 夫妻投靠落户的核心在于婚姻年限、被投靠方上海户籍年限以及特殊情况下的附加条件。这些要求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细节的缺失或不符合都可能导致申请无法推进。很多人误以为只要结婚时间长就能顺利落户,却忽略了被投靠方户口登记年限、是否为特定群体(如支内知青、少数民族)或丧偶后的子女状态等关键要素。凡图人才咨询专注于上海落户政策细节,熟悉各类投靠情形的审核逻辑,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满足对应情形的完整政策链,帮你梳理材料清单、识别常见退回风险。 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上海夫妻投靠落户条件?凡图咨询可为你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基于你的婚姻状况、配偶户籍信息等实际情况,判断最可能符合的政策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