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30次浏览来源:网络
办理子女出生入户时,所需材料会根据是否完成生育登记或审批而有所不同。如果子女已在拟入户地街道完成一孩生育登记或再生育审批,通常只需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若尚未办理生育登记或审批,则需要准备更完整的材料: 一、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需提交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者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二、全家户口本。 三、计划生育证明:女方为广东省户籍的,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非广东省户籍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五、属于政策内再生育的,需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并根据具体情况补充材料: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复印件需由原审批部门盖章); 2、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盖章); 3、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4、其他再生育情形,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材料。若女方非深户且符合政策但未取得再生育证明,还需提供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及符合政策生育证明。 六、政策外生育的,需提供已按男女双方户籍地标准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票据等材料。 七、办理一岁以上子女出生入户,需额外提供近3个月本市查环查孕证明。 很多人在准备材料时容易忽略细节,比如再生育证明的补充材料或社会抚养费票据的完整性。这些材料环环相扣,任何遗漏都可能导致申请流程延误。凡图咨询熟悉各类落户申请的材料要求与审核逻辑,可为你免费梳理当前材料清单是否齐全,识别常见退回风险,帮助你提前规避问题。 不确定你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提供材料合规性初步评估,判断当前准备是否满足2026年政策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