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9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投靠落户中的夫妻投靠政策,并非所有情况都适用统一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分类处理。 一、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上海常住户口居民(在上海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与上海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在上海户口登记满7年)婚姻登记满7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上海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若上海一方死亡,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参照“沪府〔2009〕70号”文件规定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1、与上海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上海户籍,外省市人员未再婚、实际生活基础在上海、外省市无子女; 2、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且其具有上海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 这些政策条款来源于《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对不同情形的申请条件有明确区分。夫妻投靠落户的核心在于婚姻存续年限、被投靠方的户口登记年限以及子女状况等要素的匹配。例如,支内知青子女的配偶需满足5年婚姻和5年户口登记年限,而少数民族或华侨配偶则需满足7年婚姻和7年户口登记年限。对于上海一方死亡的特殊情况,政策侧重于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益,同时对投靠方的再婚状态和在外省市的子女情况有严格限定。 很多人对夫妻投靠的具体适用情形存在疑问,比如“结婚多久才能落户”“上海一方去世后还能申请吗”“子女状态有什么影响”。凡图人才咨询专注上海落户政策多年,熟悉投靠类落户的审核逻辑,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符合夫妻投靠政策要求,帮你梳理婚姻证明、户籍材料、子女关系证明等文件清单,识别材料不完整或信息不一致等常见退回风险。不确定自己是否满足条件?联系凡图咨询顾问,免费获取一对一初步评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