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70次浏览来源:网络
在户籍管理中,房屋权属与租赁关系直接影响户口登记。根据现行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或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可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家庭户立户,但同一套房屋仅能登记一户。驻沪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若符合条件,经部队同意也可在指定驻地申请立户。 租赁关系变更时,户口衔接需特别注意政策衔接点。若出租人死亡或终止,由房屋所有权继承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共同居住人可继续履行合同,其中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时,共同居住人需具备本市常住户口才能继续承租,否则由其本市户籍配偶或直系亲属承接。多人符合续租条件时需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则由出租人指定,但原共同居住人仍保留居住权。 这些条款体现了户籍与房屋权益的紧密关联,实际操作中常因权属证明、居住人认定等问题遇到卡点。凡图咨询专注于上海落户政策细节,可为你免费梳理当前条件与房屋落户政策的适配性,识别材料链中的常见断点,比如租赁合同续签与户口迁移的衔接步骤、共同居住人资格认定等关键环节。我们的服务聚焦政策匹配分析与材料合规筛查,帮你提前规避因条款理解偏差导致的申请退回风险。 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房屋落户或租赁关系变更后的户口迁移条件?凡图咨询可为你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基于你的实际情况,判断可行的政策路径与材料准备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