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30次浏览来源:网络
在上海市内部办理户口迁移时,需要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一、准备材料 由本人或亲属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二、迁入申请 持上述材料前往拟迁入地派出所,提交居住信息等申请材料,等待审核。 三、办理迁移手续 经迁入地派出所批准后,返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 四、完成落户 持《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由农村迁往城市的,需提供城市录用证明、学校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迁往边防地区的,须经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迁移看似流程固定,但实际办理中常因材料不全、信息填写错误或两地派出所要求差异导致往返跑腿。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核对,特别是《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管理。凡图咨询提供上海落户政策咨询服务,可免费帮你梳理迁移所需材料清单,识别常见办理风险,确保材料一次备齐。我们熟悉各派出所的操作细则,能协助你提前确认两地派出所的具体要求,避免因细节问题耽误办理进度。 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上海户口迁移条件?凡图咨询可为你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基于你的实际情况,判断材料准备是否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