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30次浏览来源:网络
应届博士生落户上海需满足明确的政策要求,核心在于毕业当年完成申请并与具备资质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具体政策要点如下: 一、就业单位要求 应届博士生须在上海市用人单位就业,该单位需为在沪注册的企业或机构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用人单位需在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当年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 二、申请材料清单 需完整提交以下材料: 1、教育部认可的博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社保缴纳证明(申请时需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三、合规性要求 申请人需在毕业当年(2026年)完成落户申请,且劳动关系、社保缴纳均需在上海市建立。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缴纳义务是基本要求,材料真实性将直接影响审批结果。 四、政策适用范围 本政策仅适用于非上海生源的应届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申请主体为接收单位,个人需通过单位统一申报。境外学历、往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不适用本政策。 很多应届博士生临近毕业时才发现,签约单位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否在毕业当年、社保缴纳是否连续,这些细节环环相扣。凡图人才咨询专注应届生落户政策十多年,熟悉各类型单位的资质审核逻辑,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签约单位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提前筛查材料合规性,识别因单位注册地、法人资格或时间节点错位导致的申请风险。不确定你的单位资质是否达标?立即联系凡图咨询获取免费初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