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90次浏览来源:网络


二、申请材料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递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申请表须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com.cn)(以下简称 ;就业创业服务网 ;)的 ;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 ;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上海海归落户办理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二)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含学习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表中所涉及学习成绩等级以相应绩点进行评定,学科()代码与学科()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目录填写,自设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三)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如含有 ;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 ;内容的,不予受理)。(五)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六)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书复印件。1.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毕业生毕业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所学属体育学类(一级学科)和艺术学门类的毕业生可免于提交。2.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文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本科毕业生须提供 ;一级 ;及以上证书,理工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学生须提供 ;二级 ;及以上证书。毕业研究生及艺术学门类、体育学类、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本科毕业生可免于提交。(七)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1.校级以上(含校级) ;学生(三好学生) ; ;学生干部 ; ;毕业生 ;。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领到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在6月30日前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证书复印件(验原件)。2.国际性、全国性竞赛(含: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 ;飞思卡尔杯 ;智能汽车竞赛等,以上奖项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证书。(八)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非法人企业须另提供以下材料(已连续3年获准受理落户申请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项材料):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原件(当年有效);3.上年度在职员工在沪社保缴纳通知书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4.上年度在沪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税单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九)毕业生在本人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证书,须提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登记簿副本不受理),并须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公示证明样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落户申请人应为该申请时的发明人,不包含该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十)在本市出资创办企业(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补注入资金的创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在受理截止日前提出落户申请,并须提交以下材料:(其中1、2、5项须在提交落户申请材料时提交,3、4、6项可在12月20日前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