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4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近期有新动态,涉及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的适用路径进一步明确。对于关注创投类人才落户条件的申报人,需重点核对自身是否符合相关类别要求及材料一致性。 根据公开信息,上海市已将创业投资相关人才纳入引进落户的适用范围,主要覆盖获得风险投资支持的创业主体及其核心团队成员,以及在本地管理运营达到一定规模且业绩经市场验证的创投管理人才。具体申报时,应确保单位资质、岗位匹配与时间线衔接等关键维度相互印证。 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落户要点 (1)创业人才需满足投资额度与持股比例要求,并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两年;
(2)技术转移服务人才应具备可验证的技术交易额及合同履行率;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须完成在沪累计投资并担任高级管理职务。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 当前上海对重点产业领域人才的引进持续优化,申报人宜先梳理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个税记录等材料链条,确认主体一致性后再推进后续流程。尤其在涉及团队核心成员随迁或特殊人才认定时,建议提前对齐时间口径与岗位职责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