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40次浏览来源:网络
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人员,其随迁子女若在本市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可在本市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此外,若该类人员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其子女为本市高中阶段毕业生,同样具备在本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对于持《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六个月的人员,或连续三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完成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后,可选择在本市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及“三校生”高考(专科层次)。 随迁子女教育政策要点 各区在加强人口综合管理与服务过程中,需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协同推进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工作,确保整体安排平稳有序。相关职能部门应依职责做好《上海市居住证》管理、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积分办理及灵活就业登记等配套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能及时完成相关手续。同时,区级教育部门须在区政府统筹下,依据市教育行政部门年度招生政策,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操作细则,切实维护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