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40次浏览来源:网络
在上海申请积分落户时,需准备一系列材料用于核验,所有材料一般要求现场核对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关键在于确保各项信息在主体、时间线和内容上相互一致,避免因细节偏差影响整体进度。 材料准备的核心是围绕身份、劳动关系与积分依据展开,不同加分路径对应不同证明要求。建议先明确自身适用的积分维度,再逐项梳理所需文件,尤其注意劳动合同类型、社保个税匹配及学历认证等常见核对重点。 现有信息更适合先把适用路径与材料链条对齐,具体门槛与逐项材料名称建议结合你手头材料再逐项核对后推进。 维度A、维度B、学历学位类、专业技术类、投资创业类、表彰奖励类 一、基础身份与劳动关系材料 需提供能证明申请人身份、居住状态及合法就业关系的基础文件。包括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身份证件、户籍证明,以及由单位盖章的积分申请表。劳动(聘用)合同须一年期及以上,若通过派遣方式就业,还需补充派遣协议与岗位协议。单位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也需一并提交。 (1)事业单位人员提交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交劳动合同;
(2)派遣用工需额外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协议文本;
(3)单位资质文件需体现合法存续状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积分对应支撑材料 根据所选积分路径,提供相应佐证。例如学历学位需国家认可的证书,自考或成人教育类还需学籍材料;国(境)外学历须附教育部认证书。专业技术类证书需岗位匹配且在有效期内,部分职称需提供考试合格登记表或确保档案中有评审记录。 (1)证书所载专业或工种应与当前岗位相符;
(2)需注册的职业资格必须处于有效注册状态;
(3)外省市取得的高级技能证书经本市复评后可视为本地获得;
(4)职称获取方式不同,对应辅助材料要求亦有差异。 三、纳税、随迁及特殊人才材料 涉及个税、配偶随迁或投资创业等情形,需额外提供专项证明。如最近六个月的个税完税证明;配偶为沪籍的,需结婚证及配偶户籍材料;投资类则需企业验资报告、工商档案及连续三年纳税明细,并附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市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可作为加分依据,但需完成备案程序。创业人才需孵化器合同及企业资质文件,技术转移服务人员则需机构备案证明。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 完成材料梳理后,建议优先确认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与个税记录在时间和主体上的一致性,这是预审阶段常见的退回原因。后续可按系统提示逐步推进申报流程,确保每项信息真实、完整、可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