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90次浏览来源:网络
在上海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用人单位,若需为引进的国内优秀人才办理落户手续,通常需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提交申请。在正式申报前,建议提前完成若干基础准备工作,以确保材料链条完整、信息口径一致,从而更稳妥地推进后续流程。 准备工作的核心围绕学历学位认证与档案核实展开,不同情形下关注点有所差异,建议先明确自身适用路径再逐一核对材料状态。 学历学位材料与档案调核要点 学历认证方面,可根据毕业年份及证书注册情况选择电子或书面认证方式。对于2002年之后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学历,一般可在线申请电子验证报告;而2002年之前的学历或未注册数据,则需另行申请书面认证。学位认证则依据获得时间判断是否可快速生成,部分情况需人工审核后出具报告。国(境)外学历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平台单独办理认证。 档案核实环节需结合单位资质判断操作路径。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应按要求调档并填写专用核实表,所有从档案中复印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不具备保管资质的单位,则需确认申请人当前档案存放机构是否具有跨地区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权限,通常应为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经授权单位。 材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一致是常见核验重点,建议先把适用路径与材料链条对应清楚。 完成上述准备后,即可进入一网通办系统提交人才引进落户申请,后续进度将按受理节奏推进。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