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40次浏览来源:网络
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通常依据被告所在地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民的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除外)。当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优先管辖。 对于常住上海的外地居民,若在上海连续居住满一年,可通过上海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下分情形说明管辖规则: 一、一般管辖原则 离婚诉讼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若被告有经常居住地,则该地法院具有优先管辖权。例如: 1、被告户籍在上海且无经常居住地,由上海户籍地法院管辖; 2、被告户籍不在上海但在上海连续居住满一年,由上海居住地法院管辖; 3、同一诉讼的多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分属不同法院辖区时,各法院均有管辖权。 二、特殊情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了以下例外情况: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3、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对被劳动教养或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三、管辖权与结婚登记地无关 离婚诉讼的管辖权不以结婚登记地为依据。即使婚姻登记在外地,仍需按上述被告所在地或特殊情形确定管辖法院。财产分割标的额较大的案件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标准依地区规定。 若对管辖法院仍有疑问,需结合个人居住时长、被告状态等具体情形综合判断。部分复杂情况(如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一年且无固定经常居住地)可能进一步影响管辖选择。 离婚诉讼的管辖规则看似简单,实际操作中常因居住地证明、时间节点计算等问题产生争议。例如,如何认定“连续居住满一年”或证明被告下落不明,都可能影响管辖法院的确定。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梳理离婚案件管辖要点,基于你的实际情况分析可能的管辖法院,并提示常见举证风险,帮助你明确诉讼方向。 不确定离婚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凡图咨询可为你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基于你的居住情况及被告状态,判断最符合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