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6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结婚登记的材料要求因当事人身份而异,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双方均为中国公民 需共同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中国公民与外国人 双方须共同前往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所需材料分别如下: 1、中国公民需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所属县级以上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内容需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及申请结婚对象信息。 2、外国侨民需提供: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所属县级以上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外国人需提供: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经本国和中国使领馆双重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登记的材料要求因当事人身份不同而有明确差异,中国公民双方办理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办理所需的证件材料清单各不相同。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婚姻登记所需材料清单,基于你的实际情况,帮助识别材料准备中的常见问题,确保符合登记机关的现行审核标准。 不确定自己的具体情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凡图咨询可为你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基于你的身份情况,判断需要提交的证件材料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