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20次浏览来源:网络
迁移户口涉及多种情形,每种情形的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各不相同。以下是常见户口迁移事项的说明: 一、购房迁入落户 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住房并取得房产证书的,可申请落户。需提供申请迁入人员的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如离婚再婚需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协议书)、出生医学证明及身份证。 二、投靠落户 包括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被投靠人须有本地常住户口,且有合法稳定住所(自有房产)。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须未婚。需提供申请人和迁入人员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个人未婚声明及身份证。 三、工作调动及招工迁入 经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调动、招聘的人员,或符合年龄、职称、社保缴纳年限等条件的,可申请落户。需提供迁入人员户口簿、人社部门签发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行政介绍信或商调函、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凭证及身份证。 四、新生儿落户 新生婴儿应在一个月内登记户口,可随父或随母落户。父母一方为家庭户、一方为集体户的,新生儿应落在家庭户。需提供父母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及父母户口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接收证明。 五、大中专毕业落户 需提供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原学校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及接收单位或地(村或居)的接收证明。 六、死亡注销户口 公民死亡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或村(居)委会应为其注销户口。需提供死亡公民户口簿、办理人员身份证件、死亡证明材料及死亡公民身份证。 办理以上业务时,请按要求准备好原件及复印件。不同情形的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凡图咨询可为你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基于你的实际情况,判断所需的材料清单及流程要点,帮助你识别常见疏漏,确保材料符合政策要求。若有疑问,可联系凡图咨询获取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