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90次浏览来源:网络
户口迁入朋友家在政策上是可行的,但前提是朋友同意,并且该房屋是你实际居住的地方。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如果你与房屋权利人或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没有配偶、配偶的父母等特定关系,但以该房屋为实际居住地,经权利人或承租人同意,可以将户口迁入。如果房屋有多个权利人,则需要所有权利人同意。 户口挂靠亲友家通常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引进的人才或城镇用工人员,所在单位未建立集体户,也不具备独立家庭户条件,亲友同意将户口迁入其家中挂靠。 二、因工作辞退、离职或调动等原因,人事档案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的常住户口居民,可将户口从原单位集体户或派出所代管户迁入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挂靠。 三、常住户口居民符合特定条件,允许将户口迁入亲友家中挂靠: 1、户口在企业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改制等原因已无人管理集体户,亲友同意迁入其家庭户; 2、户口在派出所代管户内; 3、户口在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 户口迁移的条件因事由而异,常见情形包括: 一、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办理时需持盖有院校公章和招生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和《居民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 二、经县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录用或招收的干部、工人,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家属,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户口簿》,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三、夫妻互投靠,需持《居民户口簿》和投靠方配偶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迁出手续。 四、老人投靠子女,需持《居民户口簿》和拟投靠子女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迁出手续。 五、在上海市投资、兴办实业或购买房产的人员及其共住直系亲属,需持《居民户口簿》和拟落户城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迁出手续。 户口迁移涉及的具体条件和材料要求较多,比如亲友房屋的实际居住证明、所有权利人的同意书、相关单位的证明文件等,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导致申请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专注于上海落户政策细节,可为你提供免费的初步评估,帮你梳理当前情况是否符合迁移或挂靠的完整政策链,识别材料准备中的常见风险点。 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亲友户口挂靠或迁移条件?凡图咨询可为你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基于你的实际情况,判断可行的办理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