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2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为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提供了在沪稳定发展的通道。用人单位需为人才依法缴纳上海社会保险,且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引进人才通常需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特别优秀或紧缺急需者可适当放宽。 具体申办条件分为五类: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三、高技能人才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用人单位应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对于特别优秀或特别紧缺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退休年龄年限要求。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按规定取得高级职称并受聘相应职务,包括明确可聘为高级职称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享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的政府表彰,且具有个人证书。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获得表彰5年内申请引进。 “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认定依据参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和人才主管部门批复。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列入人才培养计划5年内申请引进。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根据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认定;“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由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材料认定。在项目执行期限内,用人单位可申请引进。 “重点机构”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本市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用人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市科委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由市商务委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正常运营且在认定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可申请引进项目人员。 重点机构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应具有1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核心业务骨干或技师技能人才应属单位紧缺急需,且具有2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 高技能人才所获荣誉应具有个人证书,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获得荣誉5年内申请引进。“技能类高技能人才”指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或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的高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及以上奖项。 “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指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且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连续工作满2年的创业人才。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指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指已经完成在本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高级管理人才。 “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指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 “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需同时符合: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企业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目录;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失信记录。 “专门人才”包括航运、传统医学、体育、文化等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需经同行专家评估认定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具体范围如具有特定证书的潜水员、船长、飞行员,或获得“国医大师”“名中医”称号的中医人才,获得重要赛事奖项的体育人才等。 “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指不符合前述条件但由本市各区、重点区域经审议公示后自主审批引进的人员。用人单位引进其他特殊人才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经专家评价和部门推荐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集体商议评定。 很多人觉得高层次人才或重点机构紧缺人才是主流路径,但往往忽略了“重点机构”名单动态调整、岗位必须真实紧缺、社保个税需完全一致这些硬性前提。比如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是基础,但如果单位不在重点名单或岗位不匹配,仍可能被退回;同样,高技能人才不仅要证书,荣誉时效和行业推荐也至关重要。这些条件环环相扣,个人背景、单位性质、工作经历、社保缴纳时间节点不同,适配的路径和材料准备重点也千差万别。凡图咨询十多年专注上海人才引进政策细节,熟悉各类审核逻辑,可为你免费做一次初步评估,基于你的学历、职称、单位资质、岗位匹配度和社保个税情况,系统梳理当前条件是否满足2026年政策要求,识别潜在风险点。 不确定你的工作单位是否属于上海市重点机构?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提供人才引进落户路径初步评估,判断当前条件是否符合2026年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