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40次浏览来源:网络
留学生落户上海对象如下: 一、本规定所称留学人员为: 公派或自费出国学习,并获得国外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上海留学落户除了指户数和人口之外,内地常以它代替“户籍”,即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 二、本市重点引进战略产业和重点项目急需的高层次留学人员。海归上海落户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 本规定所称的高层次留学人员除符合第六条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为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科学家; 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在世界企业中担任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或在跨国公司、金融机构担任技术职务,在律师事务所担任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在国外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 学术造诣高深,对某一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在国际的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有国际影响的学术奖励,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比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拥有重大技术发明、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技术人员; 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急需的特殊人才。留学生落户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三、鼓励留学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和本市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在机关担任公务员、顾问或咨询、技术专家; 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的形式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担任国有企业法人代表; 在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文化艺术院团、新闻媒体、金融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受聘担任或兼任技术职务、中管理职务、顾问或名誉职务; 投资开办教育、医疗机构或建筑设计、律师、会计、咨询等服务机构; 利用科学技术、设备和资金等条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等进行合作研究或建立合作研究开发基地; 担任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管理或技术职务; 来本市讲学或进行学术、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交流; 在境外开展接受委托科研项目的研发活动,或将境外科研项目委托本市有关研究单位、团体进行研发; 依托境外的科研、教育、培训机构,与有关单位合作或接受委托,为用人单位培养人才; 在本市注册中介机构为本市引进外资、技术、项目等提供中介服务,联系外国专家来本市举办各种学术技术交流活动,联系国外学术技术团体开展科技经济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境外从事为本市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推介营销等中介服务; 应聘在本市单位驻境外机构工作; 以其它方式为本市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