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10次浏览来源:网络
如果你在回国后有累计5个月的待业期,需要留意政策中关于待业时间的规定。根据现行要求,留学生回国后累计待业时间不能超过2年,若单次待业超过6个月,通常需要提供待业证明。 待业证明的开具地点取决于你的档案存放情况:如果档案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可由该部门出具;若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则由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如果你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缺失,需要先补办档案材料。具体步骤包括:联系原学校补办毕业生登记表;向初次就业单位复印招工册并补填《职工登记表》;联系曾工作的其他单位填写《职工登记表》;将上述材料连同工资证明、行政证明等一并存入档案袋。 关于待业时间的计算,政策明确的是累计待业时长不超过2年,而非要求在回国后2年内必须提交落户申请。只要你在落户申请前的累计待业时间未超过2年,即使回国后已在上海工作多年,仍符合申请条件。这个时间节点是从你最后入境日期到正式提交落户申请材料之间累计计算。 很多留学生容易混淆“回国2年内”和“累计待业2年”的概念。政策关注的是落户申请前的待业总时长,而非回国后的固定期限。如果你的待业证明准备遇到困难,或者不确定自己的时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凡图人才咨询可以为你提供免费的时间节点测算与材料合规性评估,帮助识别因档案或证明问题可能导致的申请风险。 凡图咨询专注留学生落户政策细节,可为你提供免费初步评估,确认当前条件是否满足申请要求。联系顾问获取一对一匹配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