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31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投靠类落户政策主要面向符合特定条件的配偶,对婚姻年限、本市一方户籍年限以及申请人自身情况有明确规定。不同情形对应的具体要求存在差异,需仔细对照自身条件判断适用路径。 一、外省市人员(指申请落户时无外地劳动关系,可以在上海有工作)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五、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若其与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且申请人未再婚、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市无子女;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参照“沪府〔2009〕70号”文件中夫妻投靠第一项的规定,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办理投靠落户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填写完整的《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需验原件),若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还需提交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具体包括: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居住在单位或学校集体宿舍的,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如居住在近亲属住房,还需补充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大致为:先到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登记满半年后申请办理居住证。现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服务中心对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回执,不齐全的当场告知补正。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条件的制发证件,不符合的出具书面说明理由。证件制作完成后,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 很多人以为投靠落户只要婚姻年限达标即可,却忽略了本市一方的户籍年限、申请人是否无业、子女情况等细节要求,这些条件往往环环相扣。凡图人才咨询提供全类型上海落户政策咨询服务,可基于你的实际情况,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符合投靠落户的政策要求,帮你理清材料清单、识别常见退回风险。 如果你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投靠落户的条件,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梳理政策要求与材料准备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