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7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述会议透露,上海在家庭医生制度试点以及 ;1+1+1 ;签约服务组合试点方面获得阶段性成效。
翁铁慧在会议中指出,从2011年起上海在全国率先试点了家庭医生制度,为居民开展签约服务。留学生落户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目前,家庭医生制度已覆盖上海所有社区,签约居民达1027万人。同时,全市 ;1+1+1 ;签约服务组合试点社区已签约居民100万人,现阶段平均每天还以8千到1万人的数量在增长。 ;签约有一个很大特点,就是很多居民都是通过身边亲友的口碑相传,主动到社区要求签约的。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居民的认可度越来越高。 ;
签约居民通过家庭医生,可以优先预约就诊,帮助及时转诊到大医院、找到合适的医生;还可以享受慢病长处方、延伸处方等便利服务。既能减少看病就医的盲目性,也有利于慢病确诊后在社区的控制。
会议透露,目前, ;1+1+1 ;签约服务组合共为签约居民开具延伸处方超过10万张,金额超2000万元。留学生落户上海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通过延伸处方以及慢病长处方,越来越多签约居民的用药需求在社区就能得到针对性满足,不用再单纯为了配药往返医院。目前延伸处方主要针对签约居民常见慢性病的常见用药,接下来还有望扩大药品配送范围。
为让居民更信赖 ;1+1+1 ;上海将加大
二、三级医院医疗资源对社区的支撑。比如提出 ;两个 ;——统一将各市级医院包括专家在内的门诊预约号源的、在预约开放前时段内,优先向家庭医生和签约居民开放。目前,医联平台开放可预约专家7705名,开放可优先预约的号源量达12.8万。
在糖尿病等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上,上海也将加大三级医院专家团队对社区的支撑。
全科医生缺口仍达5000人
到底,上海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将扩展至上海所有社区。到2022年底,力争家庭医生服务覆盖全市所有家庭,使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基本诊疗需求,在社区都能得到有效解决,并将符合转诊指证的病人,及时转诊到适宜的医疗机构。
然而,这项工作的推进离不开对全科医生的培养。会议透露,目前,全市共有全科医生约6000人(2.45名/万人口),按每万名居民配备4-5名测算,缺口达到5000人,接近。
上海将进一步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依托健康医学院等抓好全科医学生的源头培养,并把全科医生培养纳入住院医师规培,2010年以来累计招录2000余人,900余人完成培训后全部 ;下沉 ;社区。
上海力争通过5-10年努力,充实基层全科医生力量,同时推进符合社区卫生服务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在分配上重点向家庭医生倾斜,将社区职称从3-5%提高到5-10%,评审中适度放宽学历、科研项目等条件,强化具有社区特点的技能、业绩考核。
将儿科就诊等候时间明显缩短至2小时内持有《上海市落户》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
一、上海落户转户口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持有《上海市落户》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审批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持有《上海市落户》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0348)
三、办理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落户〉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9]7号)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公示。
(二)审批内容持有《上海市落户》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批。上海海归落户办理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准予审批的,可落户。
(三)法律效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审批对象居转户申报者
五、上海落户转户口审批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申办条件: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落户》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二级以上职业书)以上职业资格,且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上海落户转户口激励条件: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人才引进居转户本市常住户口: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技术职务或技师(一级职业书)且、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前述第1、2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