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30次浏览来源:网络
在诉讼离婚期间,债务问题常常是双方分歧最大的地方。最关键的一步,是先搞清楚这笔债到底算谁的。 这笔账之所以难算,是因为法律上对债务的性质有明确的界定。一类是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两个人一起签了字的借款,或者其中一方借来用于家庭日常吃穿用度、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的开销。就算只有一个人的名义借的,只要钱最终花在了家里的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上,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另一类则属于个人债务,典型的情况是一方在婚前欠下的、没用在婚后共同生活上的债,或者背着对方擅自举债去做了高风险投资、无偿担保,甚至是因为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欠下的钱,这些都只能算在个人头上。 搞清楚了债的属性,接下来就是怎么还的问题。对于共同债务,原则上是先拿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够,或者双方财产本来就是分开的,那就要靠两个人协商怎么分摊。能商量好比例自然好,比如按照各自的经济能力来定。要是谈不拢,就只能由法院根据债务的用途、双方的经济状况等事实来判决了。 而个人债务逻辑很简单,谁欠的谁还。 但现实里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债权人坚持认为这是共同债务。这时候,没借钱的那一方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的的确确没用在自家的事上。 证据,就成了整个过程里最硬的通货。借款合同、银行的转账流水、聊天记录、知情人的证言,这些都是还原事实的材料。如果严重怀疑对方捏造了根本不存在的债务,还有权利申请法院去深入调查。 还有一点不能忽略。夫妻俩关起门来自己签的债务分担协议,对银行或者别的债权人来说,一般是没有约束力的。哪怕你们约好了债由谁背,债权人照样可以找你们任何一方还钱。只不过,承担了债务的那一方,事后可以凭这份协议向对方追讨,这属于你们之间的内部追偿。 诉讼里的债务纠纷,争的就是事实和证据。把账目摊开,把流水理清,让每一笔钱的去向都有据可查,才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根本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