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40次浏览来源:网络
居转户申请走到材料提交那一步,劳动合同剩余期限必须超过六个月。这不是建议,是硬门槛。因为在审核期间直到公示结束,申请人不能随意更换工作单位,一旦合同到期或处于无合同状态,整套材料实质上是无效的。 很多人卡在倒数第二步才发现这个问题。材料都备齐了,唯独合同只剩三四个月。窗口不收,只能回去续签后再跑一趟。 另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是合同主体。劳动合同必须且只能加盖上海分公司的公章。盖了总公司章、签了上级公司合同,或者以“外派”“借调”名义签订的,在系统里会被定性为派遣性质。人才引进和留学生落户对劳务派遣有明确排除——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如果你发现社保由上海分公司缴纳,但合同跟总部签的,这就形成了不一致。社保、个税、劳动合同三者对应的主体必须统一。 劳动合同与社保主体须严格一致 劳动合同原件是必须提交的文件之一。有些公司习惯把合同收走,或者只给复印件盖章,这时候需要跟HR沟通清楚用途。单位不愿意提供原件的,可以试着说明落户审核对纸质文件的查验要求,一般都能协调解决。 留学生落户上海,在这个问题上踩坑的不少。有些人回国入职时以为总部签约更方便,结果到了申报才发现合同主体与社保缴纳单位对不上。补救的办法无非两条:要么在上海分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要么把社保关系转回签约主体所在地区——但无论哪种,都会拉长整个落户周期。 一份稳妥的劳动合同,在落户审核中要同时满足三点: 一、签订单位必须是上海的实际工作单位,且与社保和个税申报主体一致二、合同剩余时间在申报时至少还有六个月以上,最好在续签完新合同后再提交申请三、不能是劳务派遣合同,也不能出现总公司或第三方机构代签的情况 这三点缺少任何一项,材料都可能被退回,不是补充说明能解决的。 还有些人关心,申报期间公司不续签怎么办。按流程,原单位办退工后会给一份退工证明,新单位入职后重新办理社保接续。但落户申请一旦中断,就得在新单位重新累积申报条件。所以如果正在办落户,续签这件事要提前跟公司确认好时间节点。专业服务力量在处理这类合同续签与申报节奏的衔接时,一般会给出明确的时间表建议,避免申请人被动断档。凡图落户咨询在实际案例中也反复验证过这一点。 合同上的章盖错了,或者到期日不够半年,窗口审核直接不通过。这是系统校验,不是人为松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