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6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市公安局近期发布《关于做好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工作的通知》,浦东人才网已开通相关信息查询功能。
今年起,属地“社区公共户”将逐步取代人才类“集体户”,方便市民就近享受公共服务。上海海归落户“社区公共户”面向的是经市人保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审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他们中因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所在工作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等原因无处落户,可以申请落户在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内。
落户“社区公共户”的进沪人员,应向实际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填写《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上海留学落户海归上海落户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分局审核,30个工作日内将作出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