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5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信息变更与补办手续,需在积分有效期内由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申报,其他单位或个人无法直接办理。以下是具体情形及所需材料: 一、单位信息变更 用人单位需完成网上注册并通过受理点审核。持证人变更工作单位时,应由新单位至其工商注册地或登记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剩余有效期需不少于2个月; 3、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信息变更后可当场领取新的《上海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二、增加同住人信息 由用人单位至居住证上次受理点办理。除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外,需额外提供: (一)增加配偶: 1、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配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增加子女: 1、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或离婚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子女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子女满16周岁的,需提供全日制高中就读证明或学籍材料。 三、积分通知书补办 需提供持证人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单位盖章的遗失证明,至最近一次受理点办理。 居住证积分的维护涉及多个环节,尤其是单位变更或同住人信息增加时,材料细节容易被忽略。比如合同有效期不足、户籍证明缺少地址页,都可能影响办理进度。凡图咨询熟悉积分系统操作要点,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材料是否齐全,协助梳理关键细节,减少因材料问题导致的往返延误。如果你对积分续办或变更流程有疑问,联系凡图咨询获取一对一初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