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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静安区北站街道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15,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静安区2020年北站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静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三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静安区北站街道,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之规定,上海三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0年北站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或者其它组织;(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经营或工作范围符合本次采购工作;(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字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北站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2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人口普查入户登记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月前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相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的要求。 10、最高限价:65万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2月前 12、项目联系人:左边王老师右边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8-14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19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等原件的扫描件;(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年8月14日18:00至2020年8月21日18: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8月15日09:30至2020年8月21日16:00每日上午09:30~11:00,下午13:30~16:00,至上海市共和路169号11楼招标部现场验证。缴纳报名费500元,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8-25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年8月25日13: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共和路169号新发展大厦10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共和路169号新发展大厦10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网上投标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2、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网上投标回执、供应商的企业CA证书以及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出席开标仪式。3、供应商如遇网上投标系统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上海政府采购网”服务平台,咨询电话:**5。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方法可参考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专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左边“”右边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完成现场验证,所有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最终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认。(2)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北站街道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三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国庆路43号地址:上海市共和路169号11楼邮编:邮编:联系人:陈思圆联系人:程璐电话:电话: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