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0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居住证积分落户的申请材料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既定条件开展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会收到《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并可凭此文件及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等材料推进后续落户流程。 配偶若满足相应条件,可在主申请人办理时同步提出落户申请;不满足条件的,则按现行投靠政策另行处理。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需要注意的是,年度落户名额实行总量调控,超出当年额度的申请将顺延至下一年度排队轮候。 关键申办条件与随迁安排 申办人需满足多项基础要求,包括持证年限、社保缴纳、依法纳税、职业资格匹配及无不良记录等。具体门槛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为准,建议先核对自身情况是否与材料链条一致再推进申报。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七年; (2)在持证期间连续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七年; (3)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确保个税记录与劳动关系匹配; (4)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持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与岗位相符;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的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