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310次浏览来源:网络
长三角区域户籍迁移服务迎来新进展,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现已覆盖更多人群。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四地居民在符合政策前提下,办理跨省落户可选择线上迁移方式,减少多地奔波。此次调整不仅延续了前期试点成果,还将适用范围从公安审批的“投靠类”扩展至经人社部门核准的“人才类”落户人员。 过去办理跨省户口迁移需多次往返迁入地与户籍地,流程繁琐。如今申请人只需在迁入地提交申请并签署相关告知单,后续准迁证与迁移证信息将通过系统自动推送与核验。这一变化显著简化了手续,使整个迁移过程更高效便捷,真正实现“一地申请、全程网办”的便民目标。 迁移适用范围与流程要点 当前,上海市支持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的服务对象包括两类:一是由公安部门审批的投靠类落户(如配偶、子女或老人投靠),二是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引进的人才类落户人员。申请人在迁入地提出落户申请时,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该服务。 流程上,申请人首先在迁入地提交落户申请并确认使用网上迁移服务;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准迁证电子信息并推送至原户籍地;原籍地公安机关核实后办理迁出,并生成迁移证电子信息;最后,迁入地派出所接收信息并通知申请人完成落户。整个过程中,申请人仅需前往派出所两次,无需再往返两地。 材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一致是常见核验重点,建议先对照这几项: (1)确认所选落户类型是否属于当前支持的“投靠类”或“人才类”范围。 (2)确保在迁入地申请时已明确勾选或签署跨省网上迁移服务告知单。 (3)留意迁出地与迁入地系统间的信息传递时效,及时配合核实。 问:哪些人可以享受长三角跨省户口网上迁移? 答:目前适用于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户籍居民中,符合当地政策的公安审批“投靠类”落户人员,以及经上海市人社部门核准的“人才类”引进落户人员。 问:选择网上迁移后还需要回原籍办理手续吗? 答:不需要返回原籍。迁出注销由原户籍地派出所在线办理,申请人只需按通知在迁入地完成最终落户即可。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 对于计划在长三角区域内办理户口迁移的居民,建议提前确认自身落户类型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并在申请时主动选择网上迁移选项,以便顺利衔接后续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跑动。关键取决于主体信息与审批路径是否匹配,可先核对适用类别再推进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