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30次浏览来源:网络
关于上海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的积分政策,不少学生和用人单位存在疑问。本文聚焦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通过正规渠道申办落户时涉及的评分维度与材料流程,帮助理清关键核对方向。 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需由用人单位先完成信息登记,再领取或下载《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学生需将该表连同成绩单、就业协议书、推荐表、获奖证书、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明等材料提交学校审核,学校盖章确认后返还本人。单位随后将完整材料递交至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一般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硕士及以上学历则为七个工作日。 评分体系主要包含基本要素与导向要素 基本要素涵盖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层次、在校成绩排名、外语能力及计算机水平。博士、硕士、本科分别对应不同分值;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211工程”高校及在沪科研单位毕业生可获得相应加分;学习成绩按专业或班级综合排名划分为四个等级赋分;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并达到规定分数可获对应分值;计算机水平则依据学历层次、学科类别及所获证书级别区分计分。 导向要素包括荣誉称号、竞赛获奖、科研创新与自主创业情况。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按认定级别加分;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文体竞赛中获奖,依赛事层级与奖项等级赋予不同分值;持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可获加分,已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并取得受理通知书亦有少量分值;参与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或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也可纳入评分范围。需注意,所有奖励须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取得,同类奖项仅取最高分,荣誉与竞赛类可累计但总分不超过十五分。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