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80次浏览来源:网络
在上海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若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及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达到两年,并在最近三年内作为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累计促成不低于五千万元的技术交易额(需满足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不少于五家、且非关联企业,同时技术合同履行率不低于百分之七十),则具备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的资格。 这类人才引进路径聚焦于科技服务实效与市场化成果,核心在于技术交易的真实性、主体多样性及履约完成度。申报时需重点核对合同链条、交易凭证与履行记录是否形成完整闭环,避免因主体关联或履行不足影响材料一致性。 关键申报条件与材料核验要点 可从这几个维度拆开看: (1)服务年限需连续满两年,且岗位职责明确指向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 (2)技术交易额须由第一完成人身份达成,累计金额不低于五千万元,时间跨度限定在最近三年内; (3)每笔技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不得少于五家,且彼此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所有纳入计算的技术合同,其履行率须达到百分之七十及以上。 持证人员在获批后,应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等文件,按流程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其认定依据以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及人才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复为准。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