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8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自11月1日起优化人才引进政策,明确五类人才在满足特定条件后可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相关申请路径需结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综合判断。 此次调整聚焦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以及企业家等群体,不同身份对应不同的积分、居转户年限缩短或直接落户通道,关键取决于主体资质、时间线衔接与材料一致性是否匹配。 创业人才若在经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内持股不低于5%,并满足相应投资额度与工作年限要求,可适用居转户年限缩短或直接落户;其中,首轮或累计创业投资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且持股比例不低于10%、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直接申办户籍。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需在经备案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连续从业,并作为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实现一定规模的技术交易额。例如,最近3年累计技术交易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服务满2年且合同履行率达标者,可直接落户。 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中,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高管,若已完成累计3000万元的本地投资,可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若社保缴费基数达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且个税匹配,居转户年限可缩短至2年。 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方面,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社平工资3倍且个税累计缴纳100万元的,可直接落户;若仅满足社保基数条件但未达个税门槛,则居转户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5年。 企业家需同时满足多项条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企业连续3年盈利或营收增长达标且上年度纳税不低于1000万元,或已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生产工艺与产品不属于限制淘汰类;且无重大违法或失信记录。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