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3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一、政策依据 1、《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沪人【1999】51号)》 2、《关于印发〈上海市2003年度人才开发专业目录〉的通知(沪人【2003】48号)》 二、受理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注册在浦东新区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内联企业、内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民办机构,且注册资金需达到100万元以上; 2、申报须经申报单位的最高管理层或决策者同意; 3、被引进人才必须是申报单位所急需且在本单位就业,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人员; (2)本市高新技术企业所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属于本市紧缺、急需范畴,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最新验资报告; 2、引进人才登记表; 3、引进人才条件认定证明、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明、身份证证明; 4、引进人才原户籍证明、在沪落户地证明; 5、引进人才近期体检报告; 6、引进人才婚姻状况证明。 很多人以为只要学历达标就能顺利申请,却忽略了单位注册地是否在浦东新区、注册资金是否达标、岗位是否被单位列为急需等关键细节。这些条件环环相扣,任何一处不符都可能导致申请无法推进。凡图咨询深耕上海落户政策细节多年,可为你免费提供人才引进路径的初步评估,帮你梳理当前条件与上述要求的匹配度,识别潜在的材料准备风险,明确下一步行动方向。 不确定你的单位是否符合浦东新区注册资金要求?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提供人才引进落户路径初步评估,判断当前条件是否符合2026年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