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7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居转户落户过程中,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需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单位在核实情况并准备齐全材料后,应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的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关于落户地址,不强制要求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房产。配偶、父母、兄弟甚至朋友名下的住房均可作为落户地址选项。当然,在优势条件评定中,使用本人名下房产更具优先性。若无自有房产,也可申请落户至社区公共户。 关键材料与申报路径核对要点 申报时需特别注意材料链条的一致性,尤其是居住证持有状态、社保缴纳记录与劳动合同主体之间的匹配关系。不同路径关注点存在差异,建议先明确适用路径再对应准备材料。 对于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一年,且近三年累计实现两千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及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由七年缩短为三年。该类情形需满足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少于三家且非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百分之七十及以上等条件。 涉及多地社保缴纳经历的申请人,如曾在多个城市建立养老保险关系,最终在上海缴费并申请落户的,需确保上海段的社保与个税信息在时间线和主体上保持一致。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 推进上海居转户落户,建议先梳理清楚个人适用路径与材料链条,重点核对时间线衔接与主体一致性,再按流程提交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