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90次浏览来源:网络
应届生落户上海涉及用人单位责任与材料真实性要求,需关注申报主体资格及时间安排。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通过正规就业渠道申请落户时,应确保单位直接申报,避免因代理或虚假信息影响结果。 常见误区是误以为中介机构可代办落户申请,实际上政策明确禁止此类行为。用人单位须独立承担申报责任,且不得在就业协议中设置与落户结果挂钩的解约条款,否则可能被暂停受理资格。 关键环节与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必须如实提交材料,杜绝伪造或虚假信息。一旦查实违规,不仅已获户口或居住证会被注销,还可能影响后续申请资格,并记入诚信记录。 (1)落户手续原则上需在当年九月底前完成办理;
(2)春季毕业研究生的审核结果通常在四月中旬起可查询;
(3)其余申请结果一般在受理截止后二十个工作日起开放查询。 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毕业生,若属于本市重点发展领域紧缺专业,学历门槛可放宽至大专。但需注意,《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的领取截止时间为当年十二月底。 问:哪些行为会导致用人单位被暂停受理资格? 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在就业协议中约定落户失败即解约、提交虚假或伪造材料等行为,均可能触发暂停甚至取消受理资格的处理。 问: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能否通过派遣方式申请落户? 答: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政策覆盖范围,只有与具备资质的用人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毕业生才符合申报条件。 应届生落户上海需紧扣用人单位合规申报与个人材料真实一致两大核心,建议提前确认单位资质及协议内容,避免因细节疏漏影响整体进度。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