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20次浏览来源:网络
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报系统9月9日开放。9月15日开始,每逢工作日窗口开放。 一、申请对象: (一)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二)租房补贴申请对象为:除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含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学费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四)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请对象为:取得上一级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在职(聘)人员或取得上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高级技师)的在职(聘)人员。 *2017年以后入学、全脱产在校学习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全日制研究生对待。 二、申请条件: (一)生活补助、租房补贴、学费补贴和购房补贴的申领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各类企业,市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不含参公单位),市县民政部门登记发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省民政厅登记发证的民办高校,市司法局年检的律师事务所; (2)注册地在太原市域内; (3)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2.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并参加工作,其中高校毕业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参加工作,入职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的需为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 (3)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放宽到不少于1年),或与用人单位已累计签订并履行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具有太原市户籍,其中高技能人才需在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 (5)来并工作后购买太原市域内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不含购买近亲属住房)的,可申领购房补贴。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本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二)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018年1月1日后取得学历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能力素质提升期间在职在岗(企事业单位人员需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太原市户籍;单位注册地在太原市域内;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三、补助(贴)标准: (一)生活补助: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别为5000元、3000元、1500元,补贴时间为5年。 已获省级相应财政补助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补齐。 (二)租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别为1200元、1000元,高技能人才为每月1000元。补贴时间为2年。 (三)学费补贴: 3万元,分两次发放,来并工作当年发放元,工作满3年发放元。 (四)购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发放。 夫妻双方以共有产权按同一住房申请的,所领补贴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五)能力素质提升补助: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 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每年给予3万元补助; 取得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给予1.5万元补助; 取得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 补助发放时间均为2年。 来源: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编辑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