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50次浏览来源:网络
针对户籍制度改革后户口本统一登记为“家庭户”的情况,若原户口性质为非农业户口,申请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时无需额外开具非农证明,只需本人确认并提交承诺书即可。配偶如暂不随迁,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配偶暂不随调申请表》及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说明暂不随调原因。 在材料准备过程中,关键取决于户口性质是否能与历史记录一致、配偶信息是否完整匹配,建议先核对原始户籍资料与当前证件信息的一致性,再推进申报流程。 家庭户与配偶材料处理要点 当迁出地户口本首页显示“家庭户”时,只要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户籍改革前确属非农户口,可由本人出具承诺书替代非农证明,无需派出所另行出具。同时,配偶虽不随调,仍需按要求提供身份及户籍材料,并提交双方签字的暂不随调说明文件,以确保材料链条完整。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 办理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时,若涉及家庭户认定或配偶暂不随迁情形,建议提前整理好历史户籍信息与当前证件,确保主体一致性与材料完整性后再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