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40次浏览来源:网络
在上海人才引进落户过程中,调档核档环节常成为申报单位关注的重点。针对不同单位的人事档案保管资质情况,需分别遵循相应的操作路径与材料要求,确保档案信息准确、流程合规。 关键看单位是否具备人事档案保管资质,这直接影响调档方式与系统填报内容。建议先确认本单位及随调配偶单位的档案管理权限,再对齐后续步骤,避免因主体不一致或材料缺失导致退回。 具有人事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操作要点 具备资质的单位应按规范流程完成调档与核档。如涉及配偶随调,也需同步确认其工作单位是否具备相应档案保管权限。政策依据明确,个人跨地区就业后,其档案可在具备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档案服务机构间直接转递。具体操作中,由申报单位出具《调档函》将申请人档案调入本单位,并严格对照系统内《人才引进调沪人员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样张进行核查。所有勾选“有”的材料须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党委章),再合并上传至指定附件栏。系统填报时,“现档案保管单位”应选择“本单位”,相关信息将自动带出。表格须如实填写,空白处不可留空,无记载内容填“无”,且核实人、负责人、联系电话、日期等信息必须完整,盖章单位名称须与备案通过的资质单位全称一致。 不具备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处理方式 若主申请人或随调配偶所在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资质,则需通过具备资质的档案管理机构办理调档。此时,档案不应直接调入申报单位,而应根据政策指引,由符合条件的档案保管单位接收并完成后续核验流程。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