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80次浏览来源:网络
近期上海推出一项便民措施,针对特定人群的落户申请可实现全程线上办理。这项服务适用于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至社区公共户的申请人及其随迁家属,需已完成实有人口登记,且不适用于落户个人房产地址的情形。 该线上办理路径目前仅覆盖人才引进落户类型,居转户与留学生落户暂未纳入。符合条件者将收到短信提示,引导其通过指定渠道完成后续操作,整个流程依托现有系统自动核验资格并推进迁移手续。 线上办理适用范围与关键环节 此项服务聚焦于人才引进落户中选择社区公共户作为落户地址的群体。申请前需确保已完成实有人口信息登记,且本人及随迁配偶子女均符合线上受理条件。若拟落户地址为自有住房,则无法使用该不见面办理通道。 办理过程由系统主动识别符合条件人员,并通过短信推送提醒。申请人随后可在指定模块确认个人信息及落户派出所信息,提交后由迁入地派出所发起跨省户口迁移流程,原籍地配合完成迁出,实现“一地办结”。落户完成后,电子版《个人户口卡》可通过相关平台获取,效力等同实体证件,也可在全市任一派出所打印纸质版本。 关键条件先按材料链条把口径对齐,再逐项核对是否一致。 关于人才引进落户上海的常见路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形:本科学历人员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满两年并缴纳两倍社保;硕士双证持有者在同类企业工作满一年且满足相同社保要求;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者在普通企业工作六个月并达到两倍社保标准;以及具备二级职业技能等级的大专学历人员,在高新技术企业连续工作两年并缴纳两倍社保。 问:哪些人可以使用“不见面办理”服务? 答:仅限通过人才引进方式申请落户至上海社区公共户、已完成实有人口登记的申请人及其随迁配偶子女,且不适用于落户个人房产地址的情况。 问:线上申请后如何完成户口迁移? 答:迁入地派出所收到申请后会主动发起户口跨省网迁流程,待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结迁出手续,即可完成整个迁移,无需申请人多地奔波。 推进落户申请时,建议先明确自身适用路径与材料链条是否匹配,再结合实际情况确认信息一致性后提交。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