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7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进入公示阶段后,后续需准备若干材料并完成一系列线下办理环节。整个过程涉及多个单位协同,建议提前理清材料链条与对应窗口,避免因信息不一致或材料缺失影响进度。 关键材料与流程节点通常围绕迁户确认、档案调转及户口登记展开,不同申请人因户籍结构、档案存放地等差异,所需份数或具体操作可能略有不同。建议先核对材料主体一致性与时间线衔接,再逐项推进后续步骤。 公示后需准备的核心材料与主要办理环节 材料方面,一般包括迁沪落户确认单、调动相关文书、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常住户口申报表等。其中部分表格需根据个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数量分别填写,且涉及用人单位盖章环节。流程上,通常从公司领取材料开始,依次前往派出所、原籍户籍地、档案保管机构及市级人才服务窗口办理准迁、迁移、档案确认和最终落户手续。 (1)先由用人单位提供全套材料,其中《人才引进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携带指定材料至本市派出所申请准迁证,窗口会根据情况出具相应联次。
(3)持准迁证、身份证及户口本返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此环节可委托他人代办,原籍派出所将收回户口本并出具迁移证。
(4)在等待迁移证期间,需前往本人及配偶档案存放的人才服务机构,在申报表上完成档案确认盖章。 完成上述步骤后,携带全部材料至梅园路市人才服务中心指定窗口,现场领取《申报户口证明信》。随后凭所有文件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最终入户登记,并完成人像采集。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