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60次浏览来源:网络
申请上海投靠类落户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二、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房屋有效权证”可以是以下凭证之一: 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房屋凭证,如《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明确产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等。 三、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 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若出现以下情形,需提供相应材料: 1、拟落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新的权利人尚未确定的,应当征得全体产权继承人的书面同意; 2、拟落户地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新的承租人或户主尚未确定的,应当征得户内全体户籍人员的书面同意; 3、申请人、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提供监护关系凭证(如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等); 4、委托他人办理的,可提供律师委托或公证委托。公证委托需提交委托公证书(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和权限)及委托人、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相关要求与第三条中关于产权人、承租人、户主的情形类似,包括产权人死亡、失踪时的继承人同意,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的监护证明等。 五、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无法提供《居民户口簿》的,需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六、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无法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同样需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七、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包括: 1、夫妻的《结婚证》; 2、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书》; 3、离异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丧偶再婚的需提供前配偶死亡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申请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要求除外),并由申请人和受理民警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无法提供原件的,由存档单位加盖公章;多页复印件需加盖骑缝章。 2、若发现公民身份号码错、重号,需待原户籍地公安机关重新编码后再申报。 3、若发现重户口,需待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注销重户口后再申请。 4、被批准落户的人员,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5、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将被退回原户籍地并追究法律责任。 6、外省市入沪审批受年度指标限制,可能因指标问题无法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届时会以告知单形式通知轮候。 7、若材料前后矛盾或未能真实反映情况,公安机关可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证明。 投靠类落户的具体条件因情形不同而有所区别: -夫妻投靠:外省市无业人员与上海常住户口居民(已登记满10年)结婚满10年且年满35周岁,可申请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少数民族、归侨等群体可适当放宽年限;与上海残疾居民结婚满5年也可申请。 -子女投靠:外省市人员与上海常住户口居民(已登记满5年)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投靠落户;其他特殊情形如回沪人员子女、收养子女等也有相应规定。 -老人投靠:原本市户口人员退休后,可申请投靠子女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亲属。 材料准备和条件匹配是投靠落户的关键环节,细节繁多且要求严格。很多人在准备过程中会因房屋权属证明不清晰、婚姻状况材料缺失或投靠关系证明不全等问题遇到阻碍。凡图咨询提供全类型上海落户政策咨询服务,可基于你的实际情况,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符合投靠落户的政策要求,帮你理清材料清单、识别常见退回风险。 联系凡图咨询顾问,免费获取投靠落户条件初步评估,了解材料合规准备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