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40次浏览来源:网络
博士后如何在成都办理户口? 办事规程: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前置条件: 非成都市户籍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博士后证书(含电子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4、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事机构: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联系方式:02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