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3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不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父母希望与在上海工作的子女团聚,既能共享天伦之乐,也能在生活上相互照应。这种愿望虽好,但需注意,目前的政策框架下,外地户籍父母无法通过投靠子女的方式直接落户上海。 针对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情形,主要适用于原本就具有上海常住户口、后因特定历史原因迁出的人员。这类人群在满足法定退休年龄并已享受社保待遇的前提下,可申请回沪投靠子女或亲属落户。 适用回沪落户的主要情形 经国家动员分配赴外省市工作的原上海常住户口人员,现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可申请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若无子女,本市亲属(如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纳的,也可在其亲属户口所在地或合法住所处落户。 因其他原因前往外省市工作的原上海常住户口人员,夫妻双方均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已享受社保待遇的,可返沪投靠子女落户。此外,本市支内、知青等外迁人员及其配偶,在达到规定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或已退休并享受社保待遇后,符合特定条件的,也可申请回沪落户。 (1)夫妻双方均为原上海外迁人员的,可在其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无子女的,可选择在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及亲属在沪合法住所处落户。 (2)夫妻一方为原上海外迁人员,其外省市配偶婚姻登记满十年的,可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无子女且属支内或知青身份的,视是否享受社保待遇,分别可在亲属户口所在地或本人合法住所落户,配偶可随迁或后续申请。 (3)单身且未生育、未领养过子女的原上海外迁老人,可在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及亲属在沪合法住所处落户。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上述政策路径仅面向历史上曾拥有上海户口、后因工作等原因迁出的群体。对于从未取得过上海户籍的外地父母,目前并无通过子女投靠实现落户的通道。 问:外地户籍父母能否通过子女在上海有户口而申请投靠落户? 答:不能。现行投靠类落户政策不适用于从未持有上海常住户口的外地户籍父母,仅限原上海户口因特定原因外迁后退休返沪的情形。 问:支内、知青回沪落户对配偶有要求吗? 答:有。若配偶为外省市户籍,通常需婚姻登记满十年;部分情形下,配偶可随迁或待主申请人落户后再行申请。 对于希望父母来沪长期居住的家庭,可考虑通过办理居住证等方式解决实际生活需求,但户籍迁移仍需严格对照政策适用范围。建议先厘清父母是否曾拥有上海户口,再判断是否符合回沪落户的资格条件。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