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6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今天满月啦!今天上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举办政策发布会暨金融机构签约仪式。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进一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引进高科技领域创新的外国人才、加大力度引进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外国人才、给予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办理工作许可“绿色通道”、赋予新片区“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推荐权、给予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外国人才签证左边加分右边项等11条政策正式实施。小布带你来看细则~ 16家金融机构集中签约 9月20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兴业证券、太平洋保险等16家金融机构开展集中签约仪式,推动相关金融机构落户新片区,开展金融创新业务,进一步加强对新片区的金融支持。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1、重点扶持领域 选择国家战略需要、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开放度要求高但其他地区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金融领域,建设一批更高开放度的功能型金融平台,打造全球高端金融资源要素配置的核心功能,拓展跨境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一)对标国际标准,开展跨境金融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为区内企业和非居民提供跨境发债、跨境投资并购和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跨境金融服务。支持区内企业开展真实合法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金融机构可按照国际惯例,为新片区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跨境金融服务。支持区内企业和机构开展航运融资结算、航运指数衍生品和绿色金融等业务。 (二)加强跨境资金灵活使用。开展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功能试点,探索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区内企业从境外募集的资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从境外募集的资金及其提供跨境服务取得的收入,可自主用于新片区及境外的经营投资活动。支持区内的诚信优质企业试点开展外汇收支便利化。 (三)推进建设资金管理中心。适当降低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准入门槛,进一步便利区内企业开展跨境资金双向归集,实现资金集中管理。 (四)对于其他特殊或创新业务,采取个性化服务和定制化政策的方式研究解决。 2、扶持对象 本措施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适用于在新片区新注册设立且财政户管地在新片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信用良好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金融功能性机构。 3、金融机构扶持措施 (一)持牌类金融机构 本措施所称持牌类金融机构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在新片区新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基金管理公司、信托、金融租赁等机构。 1.对持牌类金融机构的实缴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应的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 2.对持牌类金融机构,根据每年对管委会的财力贡献,给予一定的综合贡献奖励。 3.在新片区新设立并对两家或两家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拥有实际控制权,同时实缴注册资本达5亿元的金融控股公司,可参照持牌类金融机构享受落户奖励和贡献奖励。 4.对在新片区新设立的持牌类金融机构的专业子公司(含商业银行持牌专营机构),可参照持牌类金融机构享受落户奖励和贡献奖励。 5.在新片区的持牌类金融机构及其专业子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购地建设本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金融机构所缴地价款最高30%的比例给予项目建设奖励。申请金融用地并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其建筑面积自用率应达到70%。 6.在新片区的持牌类金融机构及其专业子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实缴资本金的,给予一定的增资奖励。 (二)新型金融机构 本措施所称新型金融机构是指在新片区新设立并从事金融相关服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公司、财富和资产管理机构、第三方支付公司、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估机构等。 1.对新型金融机构的实缴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应的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对新型金融机构,根据每年对管委会的财力贡献,给予一定的综合贡献奖励。 3.对在新片区新设立的持牌类金融机构的一级分支机构,可参照新型金融机构享受落户奖励和贡献奖励。 4.对在新片区新设立的飞机、船舶、大型设备融资租赁SPV项目公司,根据其年度综合贡献给予奖励。 (三)投资类企业 本措施所称投资类企业,是指在新片区新设立并以股权投资管理和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和外币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等。 1.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应的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实际管理资金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受托管理的注册在新片区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相应的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对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根据每年对管委会的财力贡献,给予一定的综合贡献奖励。 (四)对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在新片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购房房价的12%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实际租赁面积,按年租金最高100%的比例给予补贴,年限不超过三年。 (五)对于重点金融机构的有关奖励,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4、金融功能性机构扶持措施 本措施所称金融功能性机构是指在新片区依法新注册设立,承担金融市场交易运营、结算清算、金融研究、信息统计发布等功能的各类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场所、金融要素交易平台、清算结算机构、国内外金融组织等。 (一)对新设立的金融功能性机构,按照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等级别,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二)对新设立的金融功能性机构,在新片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购房房价的6%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实际租赁面积,按年租金最高100%的比例给予补贴,年限不超过三年。 (三)对隶属于总部型金融机构且独立运作、有利于提升新片区金融创新能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金融功能性机构,其研发推出的跨境投融资、跨境资产交易、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金融衍生品等金融产品及服务产生重大示范引领作用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四)对开展重大金融业务创新以及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功能性机构,可参照持牌类金融机构待遇享受落户奖励、贡献奖励等相关扶持政策。 (五)对于重点金融功能性机构的有关奖励,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5、金融人才扶持措施 (一)对新设立的持牌类金融机构及其专业子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符合条件的高管人员,给予安家奖励。 (二)对新设立的持牌类金融机构及其专业子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在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长职务的高管人员,在新片区购置自有住房的,给予住房补贴。住房补贴与安家奖励不重复享受。 (三)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功能性机构的高管人员和特殊高端人才,给予人才奖励。 (四)对在新片区工作的境外高端金融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 (五)对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功能性机构的高管人员和特殊高端人才给予落户支持。支持在新片区工作的高管人员和金融人才购买限价商品房,并享受人才公寓、人才住房补贴、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六)对重点高管和人才的有关奖励,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6、金融创新奖励 (一)设立新片区金融业务创新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按照新片区总体方案要求,开展跨境金融、离岸金融等方面的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制度创新。 (二)对在新片区开展金融创新成果显著的金融机构,给予金融创新奖励。每年评选出新片区十大金融创新企业,每家奖励200万元。 (三)根据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等指标,每年评选出新片区金融业十强企业,每家奖励50万元。 (四)对新片区金融业务创新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并在新片区工作一年以上的金融人才,给予金融创新奖励。每年评选出十大杰出金融创新人才,每人奖励50万元。 7、招商引资奖励 对于金融机构和金融功能性机构积极招引优质企业落户新片区的,按照新片区招商合作机构的相关扶持政策给予一定的招商奖励。 8、经营承诺 享受本措施扶持的企业,自享受年度起,应书面承诺在新片区持续经营十年以上,不改变在新片区的纳税义务。如确要迁离新片区的,应退回已获得的扶持资金。 9、附则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措施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新片区外国人才创新政策 1、在加大力度支持引进外国科技人才方面 对于新片区科研机构、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国有企业等聘请的高科技领域的外国人才及新片区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外国人才,可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且根据双方合同签署日期,可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提高稳定的工作预期。 2、在支持重大项目外籍科研创新团队成员的引进方面 首次将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其外籍团队成员列入享受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绿色通道”。对于不符合外国高端人才但满足基本准入条件的团队核心成员,可认定为外国高端人才并享受材料减免、流程简化等相关待遇;对于团队其他外籍核心成员如确有需要,可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简言之,对于外籍科研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可享受B升A、从“进不来”到“进得来”的待遇。 3、在赋予新片区外国人才引进管理及自主权方面 新片区作为本市首个、唯一清单企业直接推荐区域,可根据重点产业布局,推荐区内重点科技创新单位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对于清单企业聘请的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的外籍人员可作为外国高端人才,享受办理工作许可的相关便利。新片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人才需求梯度,给予外国人才积点计分涉及地方鼓励性10分的额外左边加分右边,吸引外国人才进入新片区工作生活。新片区可在区域内实行用人单位信用管理,对信用优质单位给予无犯罪记录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免予认证等材料简化。 4、在为外国人才来新片区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方面 针对在新片区投资或创新创业的外国人,只要企业依法设立,首次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在延期时,需证明公司合法经营,不存在“皮包公司”骗证或骗签现象,即可顺利延期。 5、在为新片区用人单位及外国人才提供更多便利化服务方面 主要包括新片区内的用人单位可充分利用市科委(市外专局)驻外资源,为区域内用人单位提供海外引智引才平台。新片区内的外国高端人才可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办理信用卡,享受简化办卡手续、提供理财服务等优惠措施。支持新片区建立外国人才服务港湾,开展外国人才岗前培训、左边法律右边咨询、文化交流等融入活动。 文字:潘永军须双双 摄影:陈浩潘永军 编辑:赵婧 邮箱: 你在看吗?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