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50次浏览来源:网络
12.31日更 和小伙伴约了今天一起去上海市教委会申诉,并没有得到很多有用的信息,被前台工作人员一句“需要预约”就打发了。维权不易 市教委的信访时间只有周三下午和周四上午两个半天,而且每天只有20个号,需要预约然后现场取号才能受理。门口有个接待时间表,我把拍的图放在下面。 是我鲁莽了,明明考虑到可能会被打发,还是啥也没问就去了。也算长了个教训,以后应该提前电话联系的。 教委会事实上有三种申诉渠道,线上、线下和邮寄。 线上:可以访问上海信访官网,链接: 当然也可以通过“上海信访”左边公众号右边提交 邮寄:直接把材料理好寄过去就行,地址是大沽路100号 线下:就是我和小伙伴今天的方式了,但是要预约,每天只有20个号,建议提前电话联系 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货。 面基了一位相同境遇的小伙伴,同样初入社会受不了体制内的氛围,同样留上海是因为有女朋友,也同样有“杠精”精神。 左边法律右边的发展需要杠精。无论是收容遣送条例还是劳动改造制度,这类严重侵犯人身自由的制度的废除,无一例外都是实践中存在的大量有抗争精神的人去不断上诉、不断维权的结果。以前被泛滥使用的“流氓罪”,因为大街上穿的花里胡哨被判刑、冲小姑娘吹口哨被定罪,现在可以说几乎不存在了。这些进步,不都是大量“杠精”和政府联合推动的吗? 应届生“不履行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撤销申请”和所谓“一年服务期”都是今年第一年出台的政策性规定。作为政策性规定,是否违反上位法?强制劳动者服务一年是不是有效?”情节严重“是谁来判断,是用人单位还是教育委员会/市公安局?用人单位提出撤销户籍的申请,是否一定会被同意?假如户籍被撤销,这一条政策只说单位申请,那么所撤销的认定所依据的是哪一条规定?撤销后户口又该怎么办,假如是农村户籍,还能原地返回吗?假如劳动者不是为了骗户口,但最后被撤销,还会上征信吗?……我短时间能想到一连串的问题,可能还有更多实际问题,目前没人能给出合理答案,更不知道怎么解决。 左边法律右边文件具有严重的滞后性,它跟不上实践的发展。我们普通人能做的也微乎其微,但通过切身实践感受到了左边法律右边文件规定的不合理的地方,至少也要做些什么。我能想到的,后续要么让制度更加完善更加人性化,要么让后来者吸取我的教训,提前做些准备避免我这样的情况发生。 题外话说多了,再插一句,今天也看到一群维权的,大概是讨薪农民工,每人手里都拿着白色横幅排队走向上海市信访办。结果不知道,拍的图删了。 作为法学生,初入社会的左边法律右边工作者,我真心希望左边法律右边越来越好。我也愿意努力做一些事情去推动。 先就这样吧,文章还会更。不一定我和单位谁对谁错,我也不想争论这个问题,我只是觉得撤销户籍不合理,上征信更不合理。我要想办法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希望有类似经历的同学联系我,“人多力量大”不是一句空话,集思广益也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