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1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关于高校就业生落户的规定办法,如下:
一、基本要素分
毕业生个人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30分
硕士24分
本科20分
专科5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与列入“211工程”的上海高校15分
其它“211工程”院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以及上海科研院校10分
其他高校及科研院所5分
3、学习成绩分级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8分
二级6分
三级4分
四级2分
4、外语水平
通过CET-6级或专业英语八级8分
通过CET-4级或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水平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