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00次浏览来源:网络
直接落户条件: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上海户口落户上海上海留学生落户 第五类:企业家 直接落户条件:须同时符合 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持股大于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适用对象 在上海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