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30次浏览来源:网络
研究生阶段赴意大利交换一年并获得双学位,是否符合留学生落户上海的申请条件?这取决于境外学习经历与学历认证是否满足政策对“留学回国人员”的界定,以及后续材料链条能否完整对齐。 关键看境外学历是否被纳入认可范围,以及国内高校与境外院校的联合培养模式是否同时取得双方学位。若满足特定组合条件,仍有机会按留学生路径申报。 境外学历与联合培养路径的认定要点 根据现行政策框架,若在国内“211”高校(含中央直属及中科院相关单位)完成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习,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学历学位,可纳入申请范围;若国内非“211”高校毕业,则需境外高校位列世界排名前500名。此外,纯境外本硕连读(不含大专起点或HND等非学位路径)且累计境外学习时间满一年,也属有效情形。对于中外合作或联合培养项目,必须同时取得国内与国(境)外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除学历结构外,还需关注社保与个税的匹配要求: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保,其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且个税申报应与社保基数合理对应。 留学生落户上海的可行性,核心取决于学历获取路径是否符合上述组合条件,以及后续就业阶段的社保、个税、劳动合同等信息能否形成一致的时间线与主体关系。建议先确认留服认证结果是否覆盖双学位中的境外部分,再核对单位资质与社保缴纳情况。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