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00次浏览来源:网络
留学生落户上海对境外学习时长有明确要求,尤其涉及因疫情在国内上网课的情形,需结合毕业时间、入境记录与相关证明材料综合判断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针对不同学历层次的留学人员,境外实际学习时间门槛存在差异,且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应佐证,以确保材料链条在时间线和主体上保持一致。 境外学习时间通常以录取通知书、学历证书等官方文件载明的学习周期为依据,博士及访问学者需累计满一年以上,硕士需半年以上,学士则需两年以上。 疫情影响下的特殊处理 因疫情原因在境内完成部分课程的申请人,若能提供学校关于网课安排的通知、所在国边境管控公告等证明材料,其境外学习时间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回国时间的认定规则根据获得学位证书与入境行为的先后顺序有所不同:若先获证后入境,以首次入境时间为准;若先入境后获证,则以前末次入境时间为准;若毕业后在境外工作,则以结束境外工作后的首次入境时间起算。 对于因疫情在境内上网课的情况,回国时间可从毕业证所载毕业日期开始计算,前提是提交相关网课及国家边境政策证明。 申请人需在回国后两年内到上海就业并持续工作,此期间即使曾在其他城市缴纳社保,只要最终满足在上海连续工作的条件,仍保留申请资格。 该落户通道不局限于应届毕业生,也适用于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员,关键在于从回国入境之日起两年内来沪就业并符合后续社保、个税等要求。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