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70次浏览来源:网络
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政策框架近年来持续优化,核心目标是吸引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在沪长期发展。当前执行的版本自2020年12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整体延续既有结构并适度放宽部分路径。 新政策取消了早期对“第一份工作必须在上海”及“累计待业期”的限制,转而聚焦于回国后两年内是否开始并在上海持续就业这一关键节点。这种调整显著扩大了适用人群范围,尤其为曾因地域流动或短期空窗而受限的申请人提供了新机会。 关键条件与核对要点 申请人的最高学历需为本科及以上,并满足相应境外学习时长要求:博士不少于一年(360天),硕士不少于半年(180天),本科则需满两年(720天)。进修或访问学者身份也须达到一年标准。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已取得,肄业或即将毕业状态不符合申报前提。 回国时间的认定依据不同情形有所区分:若毕业后回国,以毕业证书签发后首次入境为准;若未获证即返,则以前末次出境前最后一次入境时间为准;如有境外工作经历,则以结束该段工作后的首次入境时间为准。这些口径直接影响后续社保缴纳起算点。 社保与个税匹配是审核重点。根据毕业院校资质及专业属性,分为两类主要路径:毕业于世界前500高校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申请人,需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满六个月社保且基数不低于上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倍;其他院校背景者则需缴满十二个月且基数达1.5倍。紧缺急需专业(如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类)若同时满足用人单位属于本市重点产业领域,可豁免基数要求但保留六个月缴纳时限。 材料一致性贯穿全程,包括劳动合同主体、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申报单位三者必须完全一致。合同有效期须覆盖申请时点且剩余不少于三个月,派遣性质岗位仍不被接受。单位注册地须在上海,注册资本形式上需大于100万元人民币(含外资折算),无需实缴。 创业人员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作为企业法人且第一大股东持股不低于30%、实缴资本不少于50万元;或作为拥有专利、科研成果的核心团队成员参与实际运营,每家企业最多支持三人落户。随迁配偶须在申请人回国前完成婚姻登记,子女年龄不超过十六周岁或虽超龄但在普通高中就读。 疫情期间境外停留不足的情况曾有弹性处理,但现行政策趋于严格,建议提前确认个人行程是否符合累计天数要求。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社保断缴、基数不达标或与个税不匹配,将导致重新计算连续缴纳周期。 问:回国后曾在外地工作,还能申请上海留学生落户吗? 答:可以。现行政策已取消“首份工作须在上海”的限制,只要在回国两年内开始并在上海持续就业,缴纳社保和个税,即符合基本时间线要求。 问:社保基数每年何时更新?如何确保缴纳合规? 答: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通常于每年7月1日公布,据此确定新一周期的缴费下限。建议按最新公布的基数足额缴纳,并确保社保与个税申报金额一致,避免因企业避税操作影响材料一致性。 当前政策窗口期明确,关键取决于主体信息是否连贯、时间线是否衔接、材料是否齐全。建议先梳理个人学历认证、境外停留记录、劳动合同及近期待遇明细,再对照适用路径推进申报。 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最终结果受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建议结合自身情况充分准备材料,关注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个案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