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60次浏览来源:网络
在办理上海居转户过程中,有申请人反馈材料被退回,理由是“社保未缴足”,但自己确认社保缴纳符合政策要求。这种情况往往隐含另一关键因素:个税未达标。窗口审核时对税单核查非常细致,实际案例中因个税问题被卡的情况并不少见。 许多人误以为只要满足最近连续三年社保达到上海社平工资两倍、或具备职称且社保高于社平、或三倍社保等条件即可,却忽略了对个税的严格要求。个税与社保的匹配性、连续性及申报状态,同样是审核重点,需特别留意相关细节。 个税与社保的一致性及材料核验要点 个税缴纳记录需与社保缴纳情况基本对应。例如,若通过三年两倍社保路径申请,个税应与社保基数相匹配或略高,且近三年不得出现断缴或零申报情形。若企业发放十三薪等年终奖,建议确保个税体现充分,宜多不宜少。 (1)七年的个税记录具有累计性质,短期中断可提供加盖现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若中断时间较长,则需补税并缴纳相应滞纳金,且补缴月份是否被认可由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2)零申报若发生在三年以外,通常需附说明;但若存在大面积零申报或无申报记录且无合理依据,则可能被要求补税,甚至直接不予受理。 (3)申报单位资质同样关键,并非所有公司都具备落户申报资格。单位须在上海依法纳税,且申请人社保缴纳单位、劳动合同签署单位及履历时间必须保持一致。 (4)如涉及多家单位报税,需合并处理。若属集团关联企业,应出具说明并附带加盖工商局档案章的工商资料;若无关联,则须完成合并补税。 建议申请人定期自查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保主要关注七年不同,个税核查周期可能延伸至十年或更久,需确保长期记录完整、合规。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