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40次浏览来源:网络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关注落户政策是否有调整?新发布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延续了既有框架,整体保持稳定,仅作必要优化。一起来了解核心要点与适用路径。 本次政策修订以有序衔接、平稳过渡为原则,未对主要申办条件进行大幅改动。适用对象仍是在本市注册用人单位工作并持有效居住证的境内人员,重点围绕材料一致性、时间线衔接及主体合规性展开核对。 居转户申办核心条件与激励路径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需同时满足多项基础条件,包括持证年限、社保缴纳、个税申报、专业技术或职业资格要求,以及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中,持证及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均需累计满七年,个税须依法在本市缴纳,且所聘岗位应与职称或职业资格相匹配。 符合特定情形的人员可适用激励条款。例如,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取得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限制;在远郊教育、卫生等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的,年限可缩短至五年;最近四年内累计三十六个月及申报当月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两倍的,可免于职称或职业资格要求;投资创业人才若满足连续三年纳税或用工标准,亦可适用相应激励;社保基数达三倍且与个税合理对应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至五年。 对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五个新城、南北转型地区及崇明生态岛等重点区域,政策明确给予差异化支持,具体依据相关专项文件执行。 申请由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材料需确保信息一致、主体匹配、时间连贯。审核通过后,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配偶符合条件可同步申请,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材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一致是常见核验重点。如出现主体不一致可能触发补材料或复核。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